消费分期相对来说是一种比较灵活的分期付款方式,区别于善融分期,不受指定商品限制;区别于商场分期,不受特定商户限制。
申请消费分期的单笔交易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或等值外币,分期总额不超过永久信用额度且一般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目前建行提供3个月、6个月、12个月、18个月和24个月的消费分期,由持卡人自由选择期数。
关于消费分期付款业务的手续费率标准(注:收费标准如有调整,请以我行最新公告为准):
每月手续费=分期总金额*对应期数手续费率,将在分期后的每个账单日按期入账并收取。
根据您的申请期数来计收,每月都需要以您的消费总金额来计收。3期为0.7%,6期,12期,18期和24期都为0.6%
若您是由于退货而申请提前终止分期付款,则需在下一个还款日前一次性归还剩余的所有本金,已经入账的各期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若您只是想缩短还款期限,可申请提前结束分期付款,需在下一个还款日前一次性归还剩余的所有本金及所有分期手续费。
成功办理消费分期业务不改变原始交易积分,不另计积分。
龙卡信用卡消费分期付款(以下简称“消费分期”)业务是指持卡人单笔消费1000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币,在最近一期账单日前2日(外币消费须在消费交易入账后至最近一期账单日前3个工作日)期间,通过我行信用卡网站,选择未出账单明细,或致电我行申请将消费金额逐笔分期,在约定期限内按月偿还的业务。
您可在消费后至最近一期账单日前2日(外币消费须在消费交易入账后至最后一期账单日前3个工作日)期间,均可申请办理。
您可以通过在信用卡网站注册实名制用户,进入“我的信用卡”,选择未出账单人民币账户,根据需要进行消费分期的交易,点击“申请消费分期”按钮,并选择期数,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
我行受理申请后将在您账单日前处理完毕,若申请通过,具体账务及还款情况将体现在您的下期账单中,请予以关注;若申请被拒,我行将通过短信通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