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对象:
2016年1月25日-2016年3月31日期间,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主卡个人客户首次成功办理龙卡账单分期,且单笔金额满1万元。(附属卡及商务卡不参加活动)
活动内容:
2016年1月25日-2016年3月31日,龙卡信用卡持卡人首次成功办理龙卡账单分期,且单笔金额满1万元,即可获赠小米手环(标准版 石墨黑)一个(限前20万名)。获奖持卡人于2016年5月31日前登录中国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个人商城(buy.ccb.com),在商城首页“右边栏”点击“兑换专区”,在“兑奖区域”礼品图片下的“点击兑奖”按钮,输入礼品兑换码,填写手机号码及收货地址等信息,提交后等待配送。
活动细则:
1.本活动对象为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主卡个人客户,以下简称“持卡人”,附属卡及商务卡不参加活动。
2.本活动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至3月31日,以账单分期成功交易时间为准。如持卡人申请时间与我行系统记录不符,以我行系统记录为准。
3.“首办礼"相关规定
(1)“首办礼"是指本次活动前持卡人从未办理过龙卡账单分期业务。活动期间成功办理首笔该项业务,且单笔金额满1万元,即可获赠小米手环(标准版 石墨黑)一个(限前20万名)。
(2)“首办礼”每位持卡人限赠一次,将根据我行系统记录的分期成功交易时间先后顺序,对符合活动条件的持卡人赠送小米手环(标准版 石墨黑)一个,先到先得,赠完即止。我行将定期在建行官网公布满足礼品赠送人数情况,以方便持卡人参加活动(截至2016年3月15日,礼品获赠人数105649人)。
(3)“首办礼”礼品为小米手环(标准版 石墨黑),礼品图片仅供参考,请以礼品实物为准,所赠礼品不能兑换现金。
(4)我行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礼品兑换码通过短信发送至获奖持卡人在我行信用卡系统预留的手机号码中。如因获奖持卡人在我行信用卡系统预留的手机号码不正确或非目前使用的手机号码,以及手机处于停机、欠费等非正常状态,导致信息发送失败或未收到短信,将视为客户自动放弃所赠礼品,不予补发。
(5)获奖持卡人登录中国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个人商城(buy.ccb.com),在商城首页“右边栏”点击“兑换专区”,在“兑奖区域”礼品图片下的“点击兑奖”按钮,输入礼品兑换码,填写手机号码及收货地址等信息,提交后等待配送。礼品兑换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若截止日期前未能完成礼品兑换,视为客户主动放弃所赠礼品,礼品不予补发。
(6)礼品将于2016年6月30日前按照获奖持卡人在礼品兑换页面中所填写地址进行配送,如因持卡人登记地址有误,而导致礼品配送失败,将视为自动放弃所赠礼品,不予补发。
(7)获奖持卡人应妥善保管礼品兑换码,不泄漏给他人,因礼品兑换码保管不当等持卡人自身原因导致的礼品兑换失败等损失,由获奖持卡人本人承担,礼品不予补发。
(8)建设银行不是礼品的制作单位及授权代理商,与供应商之间没有任何代理、经销、担保等关系,持卡人因礼品的质量问题等引发的任何索赔、咨询及投诉由产品供应商负责。
4.持卡人在每个账单周期只能申请一次账单分期,两次申请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少于30天。
5.持卡人已成功办理账单分期,如申请提前还款,须一次性偿还剩余的所有各期本金及手续费,已收取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
6.持卡人办理龙卡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前,均应仔细阅读并同意账单分期约定条款。持卡人申请龙卡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即表示其已清楚知晓并同意遵守相关分期付款约定条款(详见建行网站www.ccb.com)。
7.撤销或提前终止的账单分期交易不参加本次活动。
8.持卡人有义务按约定偿还信用卡欠款。若持卡人于活动期间有逾期还款,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或账单分期约定条款,出现账户状态不正常,参与套现或违法交易等情况的,中国建设银行有权随时取消其参加本次活动及得奖资格,并有权要求持卡人在指定时间内退还获赠礼品金额;持卡人不作退还的,建行保留从持卡人对应信用卡账户中直接按礼品价值扣除相应金额或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9.本业务详细办法以建行网站公布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金融业政策规定、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及龙卡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约定条款及相关行业惯例办理。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中国建设银行保留相关解释、调整及更改的权利。调整及更改经相关途径(如银行网站)公告后生效。
10.对本活动规则如有疑问,请登录建行网站信用卡频道(creditcard.ccb.com)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