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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卡益贷卡是银联人民币单币卡,可以在银联网络的商户进行刷卡交易,但金融证券保险类等商户除外,禁止交易MCC编码参见建行网站http://www.ccb.com/。
2.龙卡益贷卡将于持卡人每个账单日自动按双方约定的分期期数对当期账单消费额进行分期。每期应还本金及手续费在自该账单日(含)起的相应后续账单日按期记入持卡人账户。每期应还本金金额等于分期本金总额除以期数,每期应还手续费金额等于分期本金总额乘以月手续费率。每期应还本金、每期应还手续费的计算精确到分位。对于分期本金总额不能被期数整除的,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金额拆分,差额在最后一期进行调整。
3.龙卡益贷卡按当期消费额自动分期,但龙卡益贷卡分期金额不包括取现交易、分期付款交易以及依照信用卡章程和领用协议收取的利息及各项手续费(如信用卡账户管理费、分期手续费、取款手续费、还款滞纳金、超限服务费及其他信用卡收费)等,溢缴款不会影响龙卡益贷卡分期金额。
4.龙卡益贷卡自动分期金额占用持卡人的可用信用额度,该额度根据每月实际归还的金额等额恢复。
5.建行有权决定持卡人龙卡益贷卡自动分期是否通过以及具体分期金额。如分期成功,持卡人可以在对账单上查询到分期交易信息。建行有权随时因其认定的正当理由或卡片的风险控管因素,取消持卡人龙卡益贷卡项下交易的自动分期或其他交易,并中止或停止持卡人使用龙卡益贷卡的权利,持卡人的分期付款债务应于发生上述事项之时视为全部到期,持卡人应当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欠款,包括但不限于本金、手续费、利息、滞纳金等全部应还款项。
6.龙卡益贷卡提供3、6、12、24期分期计划,可由持卡人自行选择,其中12期为默认期数,基准手续费为0.5%/月。客户可通过建行客服热线400-820-0588修改分期期数,各次修改时间应间隔6个月以上,期数修改不会影响已生效的自动分期,新的分期计划将在下一账单中体现。
7.持卡人账户中的溢缴款不能用于提前清偿龙卡益贷卡分期剩余本金和手续费。如持卡人需提前终止龙卡益贷卡自动分期,须致电建行客服热线400-820-0588申请,并一次性支付剩余未入账的所有各期本金,剩余手续费不再收取。持卡人实际使用建行资金期间已支付的手续费则不予退还。
8.龙卡益贷卡还款方式及还款规则依据龙卡信用卡章程及领用协议执行。
9.持卡人按龙卡益贷卡对账单列示金额按期归还欠款。持卡人每期账单中列示的龙卡益贷卡自动分期手续费、分期本金金额计入当期最低还款额,如持卡人未按账单列示归还最低还款额,还须按信用卡领用协议规定支付还款滞纳金。
10.对于退货或争议等特殊情况,按照现有分期退货流程处理。
11.龙卡益贷卡消费积分规则参考《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积分规则》,龙卡益贷卡分期交易不另计积分。
12.若持卡人的龙卡益贷卡被停卡,或持卡人申请销户或主动要求停卡,或持卡人不履行债务,或建行认为持卡人债务履行能力或信用程度降低时,持卡人的分期付款债务应于发生上述事项之时视为全部到期,持卡人应当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欠款,包括但不限于本金、手续费、利息、滞纳金等全部应还款项。
13.龙卡益贷卡有效期届满并获得续期,自动分期交易将自动转入新续信用卡;持卡人若于龙卡益贷卡到期后不再续卡,分期付款未还欠款不受影响,持卡人仍应按时偿还欠款,但仅可通过建行网点柜面还款。持卡人在还款期内需要注销龙卡益贷卡,分期付款未还欠款须先予以全部清偿。
温馨提示
1.龙卡益贷卡将于持卡人每个账单日自动按双方约定的分期期数对当期账单消费额进行分期。每期应还本金及手续费在自该账单日(含)起的相应后续账单日按期记入持卡人账户。每期应还本金金额等于分期本金总额除以期数,每期应还手续费金额等于分期本金总额乘以月手续费率。每期应还本金、每期应还手续费的计算精确到分位。对于分期本金总额不能被期数整除的,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金额拆分,差额在最后一期进行调整。
2.持卡人账户中的溢缴款不能用于提前清偿龙卡益贷卡分期剩余本金和手续费。如持卡人需提前终止龙卡益贷卡自动分期,须致电建行客服热线400-820-0588申请,并一次性支付剩余未入账的所有各期本金,剩余手续费不再收取。持卡人实际使用我行资金期间已支付的手续费则不予退还。
3.龙卡益贷卡还款方式及还款规则依据龙卡信用卡章程及领用协议执行。
4.龙卡益贷卡可以在银联网络的商户进行刷卡交易,但金融证券保险类等商户除外,禁止交易MCC编码参见建行网站http://www.ccb.com/。
5.对于退货或争议等特殊情况,按照现有分期业务退货流程处理。